□宗世强 文/图
“盘路起工处”工程记事碑,位于一天门坊西侧,明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泰山盘道维修工程竣工时,泰安知州郑聚东刻立。
通碑高179厘米、厚15厘米、宽72.5厘米,中书“盘路起工处”,上款书:“嘉靖叁拾肆年岁次乙卯拾壹月朔吉,泰安州知州郑聚东”。下款书:“总督顶庙工程、登州府通判孙价书,委官济南卫经历□谕、东昌府经通判孙价书,委官济南卫经历谕、东昌府经历徐恒、临清卫经历金椿、青州府检校麻锦”。
张冶先生《山东泰安州(府县)金元明清长吏小传》书中写道:“郑聚东(1506—1575年),字孟启,号星泉,四川广安州人,生于正德乙丑年三月十四日,卒于万历三年四月二十九日。由监生中式嘉靖十六年丁酉科四川乡试举人第18名。累上春官不第,遂谒选。嘉靖二十八年任高邮知州,一年艰去;后起复泰安。任内节费裁冗,体恤贫困。时适遇连年大荒,饿殍枕籍,极力赈灾,活人甚众。民国《泰安县志·吏绩》有载。后任湖北兴国州知州。
按郑聚东嘉靖二十八年任高邮知州,大约于嘉靖三十一年末到嘉靖三十二年初到任泰安。
嘉靖三十四年,泰安知州郑聚东等奉委对一天门至南天门全程盘道进行拓建,全部砌以石阶,十八盘立铁柱桓索,以便行人(明·肖协中,泰山小史),并于一天门前立‘盘路起工处’碑。
郑聚东任泰安知州期间,御史沈某贪占泰山的香火费被郑聚东所扣,沈某对此非常怨恨,便造谣中伤聚东,郑聚东于嘉靖丙辰年(嘉靖三十五年)迁湖北兴国州知州。”
清嘉庆十五年《重修扬州府志》卷44记载:“郑聚东,四川广安人。嘉靖二十八年守高邮,能以镇静处烦剧,日拥百务,剖决如流,无怒容遽色。不轻笞一民,民亦不忍欺之。居官一年,以内艰去,百姓泣送者万计,遮道不得前,自晨至日中始达郭门,父老以为百年僅见也。三十三年,服阕,补山东泰安州,邮民伏阙,乞以聚东仍守高邮。泰安人闻,亦赴都争之。下吏部议,以既拜命,不允。邮人有《东南借郑录》。”
抚碑追思,遥想四百七十年前,川中才俊郑聚东,首任江苏高邮知州,处事果断、日理万机、善待乡民,仅为任一年遇家中事须别离,上万百姓流泪相送,令人感动。后不远万里来到山东泰安施政,精简体制、体恤百姓、抗灾救民、修建基础设施、惩治贪官污吏,深得民心,饶是如此,仍绕不过小人中伤,郁郁不得志而转任他乡,想必离泰之时,郑知州仰望泰山一定是思绪万千,心中难免有些许不甘但又无可奈何,只得转身怅然离去。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郑聚东所为与风范,正如泰山脚下的简洁朴素的“盘路起工处”碑,铮铮铁骨、傲然矗立、流芳百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