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松
8月1日,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张良忠带队来到“服务民生面对面”栏目,现场接听泰安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就群众关心关注的消防安全、消防检查、消防通道管理等问题进行解答。
我市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有市民通过热线反映,有些地方存在消防安全不达标、设施损坏等问题,咨询针对这些问题隐患,消防部门做了哪些有针对性的工作?
工作人员回复,我市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社会单位存在消防安全不达标、设施损坏等问题,主要是社会单位隐患自查自改能力不足、从业人员素质不高造成的。市消防救援支队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优化工作模式,强化风险治理措施,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紧盯人员密集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公众聚集场所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高风险场所开展专项行动;在行业系统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利用市消安委平台,与教育、卫健、民政、文旅、住建、商务等部门通力协作,分行业、分类别打造一批消防安全示范单位;强化社会单位自主管理,推动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检查日”工作机制,以市安委会名义制定《泰安市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指引》,在消防安全制度、岗位责任、应急处置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抓好小场所动态巡查,在每年火灾防控重点时段组织消防巡查力量,重点在流动人口多、社会单位聚集、火灾隐患较为突出的乡镇(街道),对沿街小单位、小场所开展“扫街”行动。
有市民来电反映,其居住的小区内许多私家车占用消防通道,存在安全隐患。针对这个一直存在的问题,消防部门有何部署?工作人员回复,消防车通道被占用问题具有动态性,一直无法彻底解决的主要原因是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不强,存在侥幸心理。在隐患排查治理方面,市消防救援支队坚持“属地为主”原则,以乡镇(街道)为责任主体,公安机关、住建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协同配合,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村(居)民委员会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基层力量对全市住宅小区开展全覆盖消防安全治理工作。
公众聚集场所发生变动,要重新办理消防有关手续
有市民来电称自己接手了一家宾馆,除更换店名之外未改动其他设施,咨询这种情况下是否需要重新办理消防手续。
工作人员回复,按照要求,场所名称、地址、消防安全责任人(说法人)、使用性质等事项发生变化的,或发生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的,应当重新申报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目前,我市已经全面实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告知承诺制,市民可以自主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也可以选择一般程序办理。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消防救援机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办结,对取得许可的公众聚集场所自作出许可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核查;选择一般程序办理的,消防救援机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含送达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