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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参保人员真正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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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持续组织实施居民医疗保障提升工程
让参保人员真正受益

市民在医保窗口办理业务。
 

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杨文洁 文/图

今年,市委、市政府把“提高2022年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升居民医疗保障服务水平”列为为民要办的十件实事之一。市医保局会同民政、财政等6部门制定印发《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居民医保提升工程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实落地。

据了解,截至目前,我市城乡居民参保人数达到401.9万人。

上半年我市门诊救助支出资金706.5万元

“截至最近一次术后康复治疗,我一共花费了6万多元,医保报销了近4万元。不仅如此,报销款7天内就打到了我的账户,让我可以安心进行下一阶段的康复治疗,减轻了我很大的经济压力。”说起自己享受到的医保报销政策,市民罗女士难掩激动。

罗女士是泰安高新区北集坡街道办事处居民,2021年被认定为低保救助对象。今年以来,罗女士因乳腺疾病住院、门诊慢性病治疗共计14次,总花费63651元。得益于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罗女士治病费用共计报销43471元,其中居民医疗报销37479元,医疗救助5992元。

记者从泰安高新区社保医保办公室了解到,罗女士病情需定期服用谈判药品(采用双渠道购药),每20天为1个疗程,医保报销费用能否及时到账对她来说尤为重要。根据医保报销相关政策要求,慢病报销10个工作日完成,对于特殊患者会缩短报销时间,像罗女士这样的特殊情况,社保医保部门将报销期限压缩至7天。

为做好困难群体的帮扶,市医保局坚持不懈抓好帮扶对象参保补贴,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按照居民参保一档标准给予补贴;脱贫攻坚过渡期内,对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及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等易返贫致贫人口和返贫致贫人口个人缴费部分,按照居民参保二档标准的50%给予补贴。目前,全市为18.3万困难群众资助参保,支出资金5690.7万元。

市医保局严格落实“四个不摘”的工作要求,精准落实各项帮扶政策,健全完善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比普通居民降低50%,由1.4万元降低为7000元,分段报销比例各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此外,市医保局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实施住院救助、重特大疾病医疗再救助、门诊慢特病救助。据了解,上半年,我市门诊救助143031人次,支出资金706.5万元,住院救助28390人次,支出资金3820.6万元。

我市城乡居民参保人数达到401.9万人

为了扩大城乡居民保障范围,市医保局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与待遇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统一为每年的9至12月份。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医疗保障工作,市医保局将2022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期延长至2022年2月28日,最大限度方便市民缴费参保。截至目前,我市城乡居民参保人数达到401.9万人。

医疗保障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受益者是群众。为给参保群众异地就医提供方便,今年以来,市医保局进一步简化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继续推行“免材料、免审核、即开通、即享受”自助备案服务;将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个门诊慢性大病病种纳入跨省直接结算病种范围,进一步解决了参保人员门诊慢特病跨省异地就医问题。

保障好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是民生之基。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石文东介绍,下一步,市医疗保障局将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持续组织实施居民医疗保障提升工程,持续深化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持续创建“中国医保 一生守护”医保服务品牌,切实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努力提高参保人员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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