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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景区部署2022年工作
科学规划分级保护 护航泰山景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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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通过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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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审查论证会议现场。
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宋凯 摄
考察组专家在泰山景区开展审查论证工作。 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宋凯 摄
 

本报讯(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宋凯 通讯员 戚桂宾)2月14至15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在我市组织召开泰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审查论证会议,审查通过了《泰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

2月14日,省自然资源厅自然地保护管理处二级调研员臧文浩,带领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教授级高工李铭、山东省土地学会副会长杨德智、山东省建设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研究员范小成、山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研究员许景伟、山东建筑大学教授尚红等6位专家,以及泰安市林业局、泰山风景名胜区、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济南市长清区政府及区直有关部门、灵岩寺旅游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实地考察了天外村、普照寺片区、红门游客中心、泰山东麓村居、灵岩寺等区域,对泰山风景名胜区资源情况、边界范围有了更加清晰明确的了解。考察结束后,专家组认真审阅了规划成果,进一步深入了解规划内容。

1982年,泰山风景名胜区被国务院公布为首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1987年,北京大学编制了《泰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泰山总规》);1993年,《泰山总规》获国务院批准实施。《泰山总规》涉及范围包括登天(现红门至南天门段)、天烛峰、桃花峪、樱桃园、玉泉寺、灵岩寺6个景区,总面积为125平方公里。《泰山总规》的实施,对泰山的保护、管理和发展起到了引领、规范作用。近年来,随着法律法规的完善修订和风景名胜区工作要求的提高,《泰山总规》已难以满足泰山保护和发展的需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省自然资源厅会同泰安市林业局、泰山景区管委会启动了《泰山总规》修编工作。

本轮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1-2025年,中远期为2026-2035年。为保证泰山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发展工作的科学性和连续性,规划全面恪守“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基本原则。此次规划的泰山风景名胜区总面积为138平方公里,包括泰山主景区、蒿里山-灵应宫景区、灵岩寺景区3大部分,其中泰山主景区(含岱庙地区)面积为109.2平方公里,蒿里山-灵应宫景区面积为0.3平方公里,灵岩寺景区面积为28.5平方公里。泰山风景名胜区范围内分一级、二级、三级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外设置外围保护地带与外围监控地带。

论证会上,专家组听取了规划编制单位的汇报,听取了属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的意见,与会专家纷纷建言献策,对规划文本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确保《泰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更加科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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