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9月15日决定:
接受王锡友辞去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由市人民检察院报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现予公告。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