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17日讯(记者 董文一 通讯员 吴允峰)近日,泰山景区司法分局联合泰山区人民法院、大津口乡政府、泰山景区生态环境分局,在大津口乡沙岭村集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专题普法宣传活动,切实筑牢泰山生态安全屏障,强化群众生态环保法治意识。
此次普法活动形式多样、氛围浓厚,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摆放普法展板、发放法治宣传手册与小礼品等形式,广泛吸引周边群众、辖区商户及进山游客驻足参与,实现全覆盖普法宣讲。工作人员立足泰山生态保护核心职责,结合辖区生态环境特点与生产生活实际,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立法意义、实施时间及核心内容。
此次活动有效提升了群众的生态环保法治素养和守法自觉,助力群众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从而共同守护泰山优良生态环境。各相关单位将持续深化生态环境法治宣传工作,以法治力量护航泰山生态保护与绿色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