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3日讯(记者 董文一 通讯员 黄景蕊 纪雪)近日,宁阳县人民法院在办理一起离婚案件时,在庭审过程中查明原告遭受多次家庭暴力,承办法官秉持“如我在诉”理念,主动向原告释明人身安全保护令相关法律规定,以一纸禁令向家暴说“不”。
原告(女)与被告结婚多年,但被告时常因家庭琐事与原告发生争执,并多次实施暴力。原告不堪忍受最终选择离家分居,可这并未让其生活变得平静,反而引来被告变本加厉的骚扰与施暴,严重侵扰了原告的正常生活,给其身体和心理造成双重创伤。为维护自身安全权益,原告曾多次报警,但被告毫无悔改之意,持续滋扰,让原告对自身安全问题深感焦虑,也对被告彻底失望,最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庭审过程中,原告提交了完整翔实的被家暴证据,历历在目的伤情照片让承办法官深深感受到原告的恐惧与困境。秉持“如我在诉”理念,承办法官主动向原告释明人身安全保护令相关法律规定,告知其可通过司法手段筑起安全防线,隔绝暴力侵扰,让原告吃下一颗“定心丸”。
在承办法官的指引下,原告向法院提交了人身安全保护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承办法官对案件材料进行全面审查,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民事裁定,并立即向当事人所在地派出所、村委会送达裁定书,织牢“法院+公安+村委”多方联动监督防护网,全程监督裁定履行。在多方协同管控下,被告未再实施骚扰侵权举动。随后,法院依法作出离婚判决,原告在司法力量的全面守护下,成功走出家暴阴霾,重获安稳自由的生活。
家庭暴力从来不是“家务事”,而是触碰法律底线的违法行为,没有任何借口可以开脱,任何践踏他人人身安全、挑战法律权威的家暴行径,都最终会付出沉重的法律代价。宁阳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对家暴行为零容忍的立场,不断优化家事审判工作机制,持续深化府院联动,筑牢反家暴法治防线,守护万家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