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区王家庄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克海:
执法人员通过到你公司住所、邮寄等方式均无法向你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李克海送达。现公告送达《评估(审计)结果告知书》(泰高综执评告字〔2026〕第7070003号)及附件《专项审计报告》(中名国成专审字【2026】第JNAN0547号)。
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携带有效证件,到泰安高新区北天门大街2299号210室领取文书、配合案件调查,联系电话:0538-2071116。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公告期满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方享有陈述申辩、举证权利,若逾期拒领、拒不配合,本机关将依现有证据作出处理,相应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