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14日讯(记者 董文一 通讯员 郭蕾 孟令羽)近日,肥城市人民检察院联合肥城市教育和体育局、肥城市民政局,正式会签《关于建立困境儿童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三方联合构建“司法救助+社会救助”衔接机制,打通部门壁垒,实现救助资源高效整合,确保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应救尽救、不漏一人”。
根据《意见》,三方明确职责分工,形成闭环工作体系: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在办案中主动排查困境儿童线索,并移送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统一办理司法救助;教体部门负责落实教育资助、学杂费减免等帮扶措施;民政部门将符合条件的儿童纳入低保、特困供养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范围。此举改变了以往救助线索发现零散、移送渠道不畅的局面。
为保障机制顺畅运行,《意见》明确了线索移送、救助衔接和日常联络3项核心制度。教体、民政部门在工作中发现因案致困儿童线索,可直接移送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检察院办结司法救助后,及时将信息通报给教体、民政部门,由其跟进救助。同时,三方指定专人担任联络员,确保日常沟通无缝对接。
此次会签源于肥城市人民检察院在司法救助实践中的主动探索。过去,该院虽已实现内部办案与救助“四主动”同步机制,但外部协作缺乏制度化渠道。为此,该院第五检察部主动走访教体、民政部门,经多轮协商达成共识,最终促成文件落地。
肥城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机制的建立实现了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有机贯通,形成了“内部主动发现、外部顺畅衔接”的全链条工作格局,该院将以《意见》落实为抓手,持续深化与教体、民政部门的协作联动,将救助服务更精准地送到困境儿童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