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文洁
“听说2026年出了新政策,残疾人可以直接办低保了?”“现在申请‘单人保’,是不是不查家里其他人的收入了?”“依靠年迈的父母、兄弟姐妹养,能单独办低保吗?”针对市民关注的“单人保”问题,近日,记者专门咨询市民政局工作人员,找到标准答案。
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单人保”并非新政策,也不存在“残疾人直接纳入低保范围”的说法。2026年3月,中国残联、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等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农村残疾人常态化帮扶工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残联发〔2026〕9号),将已经在实行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可以参照‘单人户’提出低保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可参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等政策条款进行整合,方便大家了解,但并没有新增“特殊通道”或“免审核”的规定。我市在《泰安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泰民〔2022〕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泰民〔2023〕20号)中,已对“单人保”申请作出详细规定。
究竟哪些人可以申请“单人保”?记者了解到,只要符合以下两种情况之一,就可以申请。
一种情况是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或者是因病(伤)致贫、刚性支出较大的家庭成员本人,且符合相应政策条件,可单独申办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是指家庭人均收入比低保标准高,但没有超过低保标准的两倍,且家庭财产也符合要求的家庭。只要属于这类家庭,且本人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便可按照规定程序单独纳入低保。
另一种情况是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可以单独申请低保。但要注意,申请人只是作为单人申请低保,仍需核查收入、支出、家庭经济状况,符合条件才可以享受。重度残疾人包括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以及三级智力残疾、三级精神残疾人。
总而言之,“单人保”不是直接进低保,该查的还是要查。市民政局工作人员表示,该项政策条款内容细致,需要根据具体家庭的实际情况判定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市民如不确定是否符合条件,可到本人所在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咨询,或者拨打市、县两级社会救助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