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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泰安市基层法律服务投诉处理办法》
提升社会司法公信力

 

本报4月26日讯(记者 董文一)为进一步促进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树立良好行业形象,依法依规惩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近日,我市出台《泰安市基层法律服务投诉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设7章40条,涵盖总则、管辖、受理、调查、处理、监督与责任、附则等章节,明确了投诉处理原则、管辖与办理机关、受理与不受理情形、处理流程、投诉人权利、调查方式方法及投诉档案管理等内容。

《办法》旨在“给群众一个明白”,让百姓知晓“去哪投诉、怎么投诉、多久有结果”,通过透明的投诉处理机制,向社会展示司法行政部门自我净化、接受监督的决心与能力,提升社会司法公信力;同时“给行业一把戒尺”,明确红线,推动基层法律服务从业人员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做到依法、诚信、规范执业,树立行业良好形象;此外“给监管部门一副铠甲”,使投诉处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实现标准化办理,提高效率,助力行业精准监管和预警。

通过建立健全有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我市将全面提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及法律服务所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优化行业生态环境,最终实现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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