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20日讯(记者 徐文莉)近日,记者从市红十字会了解到,由中国红十字总会负责,委托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组织实施,协同全国各级红十字会和定点医疗机构执行的“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先心病(先天性心脏病)救助开始申报。确诊为先心病且需要手术治疗的0至14周岁泰安籍儿童可申请资助。
据了解,该公益项目资助标准分6档:自付1万元(不含)至1.5万元(含)的先心病患儿,每人资助5000元;自付1.5万元(不含)至2万元(含)的先心病患儿,每人资助1万元;自付2万元(不含)至2.5万元(含)的先心病患儿,每人资助1.5万元;自付2.5万元(不含)至3万元(含)的先心病患儿,每人资助2万元;自付3万元(不含)至3.5万元(含)的先心病患儿,每人资助2.5万元;自付3.5万元以上的先心病患儿,每人资助3万元。该公益项目实行先申报、后手术流程,对于复杂先心病患儿需多次手术且已获得一次资助的,在完成第二次或第三次手术并提报相关材料后,可予补充资助,最高资助金额累计不超过3万元。
申请材料方面,申请人可登录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官方网站,点击“求助”下载打印,也可以关注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微信公众号,点击“寻求帮助—我要求助”下载打印。具体需提交的材料包括:申请人(患儿)、监护人双方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如一家三口不在同一户口或者户主非患儿双亲,需要提供患儿出生证明);监护人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患儿近3个月内的超声心电图检查报告/心脏彩超报告和诊断证明书(需含有先天性心脏病或先心病字样)复印件各1份。
市红十字会提醒,该项目申请资料审核要求严格,申请人需严格按照基金申请资料清单填写,确保提交的申请资料真实、准确、完整,避免因申请资料不符合要求发生退回重办的情况发生。资料准备齐全后,患儿监护人可通过“红救助”微信小程序线上申报,或携带资料到各县(市、区)红十字会线下申报,申请材料经过县(市、区)红十字会审核后将逐级上报。
此外,非农业户籍的先心病患儿,须提交家庭情况说明,并附申请前12个月父母双方工资流水。若一方为自由职业、无固定收入,另一方有固定收入,只需提供有固定收入一方的工资流水,同时附上另一方近1年微信交易流水及家庭情况说明;若双方均无固定收入,则需提供家庭情况说明及双方近1年微信交易流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