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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开展巡游出租汽车审验工作
1292辆巡游出租汽车迎来年度“大考”

 

本报4月14日讯(记者 温雯)为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运营秩序,13日,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启动巡游出租汽车年度审验工作,覆盖泰城1292辆巡游出租汽车,持续擦亮城市出行服务“窗口”。

据了解,此次年度审验严格遵循《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泰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规定,坚持“依法审验、规范高效、便民利民、以检促升”原则,明确审验标准,细化工作流程,围绕证件资质、安全设施、车容车貌、经营合规和驾驶员文明服务5个方面开展检查。

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检查出租汽车运营证件,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及注册备案情况,核查车辆单据、车辆安全技术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根据相关管理办法,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备案有效期为3年,工作人员在审验中同步提醒驾驶员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依法办理延续手续。

车辆安全设施关乎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工作人员对车辆安全性能进行全面“体检”,重点检查车身、车漆、玻璃、有效灭火器、轮胎磨损程度、安全带有效性等近30项内容,确保车辆安全设施齐全、技术状况良好。

车容车貌审核要求车身无擅自张贴、设置的商业广告,漆面完好、无明显破损,车厢内整洁无异味,前挡风玻璃过期标签及时清除。

针对出租汽车经营者及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情况、未处理违规投诉案件等,工作人员督促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驾驶员严格落实文明服务标准。对违反经营服务规定的驾驶员,工作人员督促其接受不少于18学时的继续教育,切实提升行业服务规范化水平。

工作人员还检查了驾驶员仪容、着装、言行等情况,引导驾驶员树立“安全第一、服务至上”的理念,展现泰安出租汽车行业的良好职业风貌。

“此次年度审验不仅是一次合规检查,还是推动出租汽车行业服务提质增效的重要契机。通过严格审验,我们有效排查了车辆安全隐患,规范了经营服务行为,增强了驾驶员的安全意识,提高了他们的服务水平。”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巡游出租科科长李大庆表示,该中心将持续加强出租汽车行业全流程监管,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对审验结果不合格车辆及驾驶员的跟踪整改,开展专项检查和联合管控,推动出租汽车行业向品质化、规范化、文明化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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