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励协盛(泰安)置业有限公司:
我单位在开展国有建设用地开竣工履约调查工作过程中,通过中国邮政EMS向你单位邮寄送达《合同履约调查通知书》,因无法查找收件人导致邮件被退回。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文书送达相关规定,依法予以公告送达。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到我单位领取上述通知书,或主动与我单位联系办理文书送达事宜。逾期未领取、未联系的,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文书内容摘要
调查对象:嘉励协盛(泰安)置业有限公司
土地位置:泰安高新区一天门大街以南,梁家小庄村土地以东、以南,兴龙庄村以北。
调查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对上述宗地开竣工履约、项目开发建设等情况开展违约调查。
权利义务:请在文书送达后5日内,向我机关提交土地出让合同、规划许可、开竣工资料、项目建设进展等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的,将依法认定违约事实并推进后续处置、追责及费用追缴等程序。
联系单位:泰安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
地址:泰安高新区政务大楼513室
联系电话:0538-8938258
特此公告。
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