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2日讯(记者 郑凯)近日,肥城市发布“关于实施大汶河(肥城段)休渔制度的通告”,从4月1日0时至7月31日24时,辖区内大汶河(肥城段)及其支流水域,休渔期内禁止除休闲垂钓外的所有捕捞作业类型。
通告指出,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渔业法律、法规,严格杜绝电鱼、毒鱼、炸鱼等行为;全年严禁使用地笼、绝户网、迷魂阵、深水张网、可视锚鱼、镖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违规捕鱼行为。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由农业农村部门根据情节轻重依法处以没收渔获物、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赔偿资源损失等处罚。对抗拒检查、扰乱、破坏生产秩序且情节严重者,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沿河各相关镇街要高度重视辖区内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结合“河长制”相关要求,加强对辖区内水域的监督检查,认真做好休渔制度的宣传教育工作,切实维护好休渔秩序。举报电话为0538-3212857、0538-3211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