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根据泰安市人民政府市长李国强的提请,于2026年3月31日决定任命:
陈炳飞为泰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泰安市公安局局长。
决定免去:
窦清波泰安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