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3月31日决定:
接受窦清波辞去泰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现予公告。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