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9日讯(记者 董文一 通讯员 王兴月)日前,宁阳县人民法院依托“法院+综治中心”多元解纷机制积极参与调解,促成6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批量化解,并及时对调解协议予以司法确认,以“一站式”司法服务高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6名购房者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因个人经济原因,无力按期足额支付剩余购房款。经房地产开发公司催告后,仍未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且不同意解除合同,亦不同意支付违约金。为彻底解决争议,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来到宁阳县综治中心申请调解。
综治中心受理后,宁阳县人民法院派驻综治中心法官主动靠前参与解纷,结合法院案例库中的典型案例,指导综治中心调解员梳理争议焦点、厘清合同权利与义务,从情、理、法多角度开展释法明理、沟通疏导。一方面向购房者讲明违约法律责任,一方面向房地产公司分析利弊、预判结果,推动双方理性协商、各让一步。最终,促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6名购房者达成调解协议,解除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且不再向对方主张违约责任。
为打消双方顾虑,保障调解协议有效执行,宁阳县人民法院立即开启司法确认“绿色通道”,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对调解协议的自愿性、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审查,严把案件事实关、法律关,仅用时1天便出具了民事裁定书,依法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有效避免了纠纷成讼,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