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9日讯(记者 董文一 通讯员 李邦国 徐贵超)近日,岱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执行陈某等3人追索劳动报酬一案过程中,主动延伸执行职能,变被动执行为主动服务,通过关联案件查询、以保促执等手段,在另外5名农民工尚未申请执行的情况下,成功为5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1.5万余元。
陈某等人与陈某某追索劳动报酬一案中,法院经审理判决陈某某支付劳动报酬2万余元。判决生效后,陈某等3人依据生效判决向岱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法院执行陈某某拖欠其劳动报酬共计5000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岱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立即对被执行人陈某某名下财产展开全面查控,并对陈某某名下存款进行冻结。同时,执行人员利用“一张网”对陈某某涉诉涉执情况进行关联案件查询。经查询,执行人员发现陈某某不仅拖欠陈某等3人劳动报酬,另外还拖欠张某等5人劳动报酬,张某等5人已经取得了执行依据,但尚未申请强制执行。
面对这一情形,执行干警迅速与另外5名农民工取得联系。经审核确认,陈某某拖欠张某等5人劳动报酬属实。执行人员将陈某某传唤到执行局,经反复做工作和释法说理,陈某某同意一次性支付5名农民工工资,并当场过付完毕。
加大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力度,是岱岳区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理念,践行“如我在执”工作思想的重要举措,有力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的温度与力度,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