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02版)为此,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着力推进财政赋能,支持高质量发展。统筹用好各类财政资金,全力支持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深化财金联动,用好“财政+”手段,通过贴息、担保、风险补偿等方式带动更多金融资源支持企业发展。强化基金撬动,推动企业上市融资,吸引带动更多民间资本参与经济建设。大力支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加强统筹协调,增强各项政策取向一致性和有效性,切实将政策红利尽快转化为经济增长动能。
(二)着力做好增收节支,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充分发挥税收保障机制和财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依法依规征税管费,实现收入平稳增长。狠抓对上争取,全力以赴争政策、争资金、争项目,在转移支付、政府债券等方面获得更多上级支持。持续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和绩效评价制度,积极推动闲置房产、土地等国有资产有效盘活。强化各类资金、资源统筹,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规定,不断提高财力保障水平。
(三)着力攻坚改革创新,推进财政科学管理。持续健全现代预算制度,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打破支出固化僵化格局,增强财政统筹平衡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深入推进财政科学管理,巩固强化内控评价试点成果,提升财政治理效能。加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严守预算法定原则,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全力构建现代财会监督体系。
(四)着力夯实民生保障,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深入提升民生福祉。推进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保障乡村振兴、就业稳岗、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民生政策资金需求。加强社保基金管理,确保安全规范可持续运行。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强化基层财力保障,加强县区财政运行动态监测和预警,筑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
(五)着力防范化解风险,规范政府债务管理。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构建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长效机制,有序化解债务存量,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严控地方债务风险。科学安排和有效使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强专项债券资金分配使用监管,千方百计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加快融资平台和城投公司改革转型,稳妥推进中小金融机构改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