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大会审查了市政府提出的《关于泰安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6年计划草案,代表们对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会前,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大会期间,根据代表审议意见,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2025年计划执行情况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5年,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登高望远、奋力争先,强力推进新型工业化、黄河国家战略、现代服务业、文旅融合、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经济运行稳健向好、进中提质。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9%,增幅居全省第3位,成功入选全国GDP百强城市;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3.7%,增幅居全省第2位;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6%;涉及农业农村、外经外贸以及民生发展的目标也都如期实现,顺利完成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年度主要目标任务。
总的来看,在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下,全市上下有效应对重大风险挑战,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的重大成就,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迈出稳健步伐,成绩来之不易,值得充分肯定。同时,还要清醒认识到,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市高质量发展压力依然存在,尤其在提高综合实力、培育新质生产力、激发创新效能、提升对外开放水平以及社会治理、民生保障和重点领域风险防范等方面,任务仍然较重。为此,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工作协同,着力攻坚克难,全力以赴推动我市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关于2026年计划草案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市政府提出的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符合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符合“十五五”规划要求,符合我市发展实际,同时体现了责任担当、体现了奋力争先,提出的总体思路、预期目标和发展重点及措施协调匹配,总体可行。建议本次大会批准《关于泰安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泰安市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三、关于做好2026年计划执行工作的建议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圆满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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