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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泰好品”质量公共品牌开始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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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梯次培育 争创高端品牌
第三批“泰好品”质量公共品牌开始申报

 

本报1月26日讯(记者 徐文莉)日前,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第三批“泰好品”质量公共品牌遴选培育工作正式启动,有意向的申报主体可于2月4日前登录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或泰安市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进入“泰好品”质量公共品牌申报栏目进行申报。

“泰好品”质量公共品牌是市委、市政府着力打造的区域公共品牌,自2024年以来,已遴选并发布推介150个“泰好品”质量公共品牌,涵盖高端装备及智能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现代食品、高端化工、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文化旅游等领域。众多“泰好品”企业亮相山东春季焕新快乐购、港澳山东周、“好品山东”越南推介展等大型活动,极大提升了品牌美誉度和影响力。该品牌成为彰显泰安质量、泰安创造的城市标签。

近年来,市市场监管局坚持梯次培育,把“泰好品”质量公共品牌作为争创高端品牌的储备力量,帮扶指导企业进一步夯实质量基础,提升质量创新能力,争创国家级、省级高端品牌。此次“泰好品”质量公共品牌遴选分为企业(产品/服务)品牌、区域品牌、地理标志三个类别。

申报“泰好品”企业品牌的主体应符合以下条件: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法定经营主体资格;申报主体及其法人近3年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经营状况良好,近5年无连续两年或两年以上亏损情况(对公益性单位亏损情况不做限制性要求);近3年无监督抽查不合格记录,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公共卫生责任事故;拥有自主品牌商标所有权,且在有效期内;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具有严格的质量和服务标准。

申报“泰好品”区域品牌的主体应符合以下条件:区域内近3年无重大质量、环保、安全、公共卫生等事故;区域内有一定自主品牌;区域内至少有2家龙头企业,相关生产、服务等企业(组织)在10家以上;区域内产业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相关产业具备完整产业链;区域内主导产业营业收入居全市同行业前列;区域内基础设施条件良好,积极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

申报“泰好品”地理标志品牌的主体参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80号)相关要求。已入选“泰好品”产品品牌的,同一企业不得重复申报相同产品,但可继续申报其他主导产品。

此次申报采用线上申报方式,有意向的申报主体可登录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scjgj.taian.gov.cn/)或泰安市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http://www.taiannqi.com/),进入“泰好品”质量公共品牌申报栏目进行申报。填报的数据信息须真实、准确、有效。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2月4日。联系电话:0538—6136867,0538—6998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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