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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惠民 社会帮扶政策宣传(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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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惠民 社会帮扶政策宣传(一)
最低生活保障
 

政策依据:

《泰安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泰民〔2022〕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泰民〔2023〕20号)等文件。

申请条件: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支出、家庭财产。收入型贫困家庭: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条件的。支出型贫困家庭: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虽超过当地低保标准,但因患病、残疾、就学等刚性支出超出承受能力而造成生活困难。低保边缘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等情况的可以单独提出申请。

咨询电话:

泰安市民政局:0538-6991545;泰山区:0538-5362168;岱岳区:0538-8568805;新泰市:0538-7261060;肥城市:0538-3271169;宁阳县:0538-5637735;东平县:0538-2839935;泰安高新区:0538-8911877;泰山景区:0538-5369317。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政策依据:

《泰安市特困人员认定服务实施细则》(泰民〔2022〕2号)等文件。

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本办法所称的无劳动能力: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

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应当认定为本办法所称的无生活来源。

法定义务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本办法所称的无履行义务能力:特困人员;60周岁及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7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重度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被宣告失踪或在监狱服刑的人员、八周岁以上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

咨询电话:

泰安市民政局:0538-6991545;泰山区:0538-5362168;岱岳区:0538-8568812;新泰市:0538-7261060;肥城市:0538-3271169;宁阳县:0538-5637735;东平县:0538-2839935;泰安高新区:0538-8911877;泰山景区:0538-5369317。

临时救助

政策依据:

《泰安市民政局 泰安市财政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泰民〔2019〕7号)等文件。

申请条件:

急难型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溺水、人身伤害、见义勇为、爆炸、雷击等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或个人。急难型救助对象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

支出型救助对象。具有我市常住户口及持有我市居住证,因包括自负教育、医疗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提出申请之月前6个月内,家庭可支配收入扣除自负医疗、教育等生活必需支出后,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出申请之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城乡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标准的相关规定。

咨询电话:

泰安市民政局:0538-6991545;泰山区:0538-5362168;岱岳区:0538-8568805;新泰市:0538-7261060;肥城市:0538-3271169;宁阳县:0538-5637735;东平县:0538-2839935;泰安高新区:0538-8911877;泰山景区:0538-5369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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