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中达建岳置业有限公司:
我办于2025年10月13日作出《泰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泰国动执行催告〔2025〕5号),由于通过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你公司,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泰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泰国动执行催告〔2025〕5号),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前往泰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地址:泰安市泰山区望岳东路10号人防大楼601室,联系人:孙锐、李亚坤,联系电话:6986770)领取上述文书。逾期未领取的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泰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泰国动执行催告〔2025〕5号)
泰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5年10月30日
泰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
泰国动执行催告〔2025〕5号
泰安中达建岳置业有限公司:
我办于2025年3月10日作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追缴决定书》(泰国动缴决字〔2025〕2号),对你公司作出追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1152.1728万元的行政决定,并于3月21日通过《泰安日报》公告方式向你公司送达。你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截至目前你公司也未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责令你公司于收到本催告书10日内履行《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追缴决定书》(泰国动缴决字〔2025〕2号)行政决定,缴清中达•开元首府项目尚欠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1152.1728万元。缴费地址:泰山区望岳东路55号市民之家三楼东厅规费缴纳窗口(E36),联系人:王立超(联系电话8290516、18553882253)。
如你公司不履行上述义务,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五十四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泰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