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7日讯(记者 杨玉洁)近日,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持续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在已实现二手房转移登记与税费缴纳、水电气暖协同过户的基础上,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过户纳入联办业务范围。
在新模式下,二手房买卖双方在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时,只需共同提出申请,通过联办系统勾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协同过户”选项,并同步填写《不动产转移登记“一件事”集成申请表》,即可实现维修资金过户与不动产登记的同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