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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矛盾10天化解,泰安仲裁委仲裁员上门当起“和事佬”
高效解决纠纷 维护和谐稳定

 

本报10月13日讯(记者 温雯)“我们4年没解决的问题,通过咱泰安仲裁委一个多星期就解决了。”近日,在我市某小区物业办公室,经过泰安仲裁委仲裁员戚桂亮的调解,欠缴物业费的小区业主赵先生与物业公司经理达成一致意见后握手言和。

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住宅小区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产生矛盾的现象变得越来越普遍,及时有效调解两者之间的矛盾对维护社会和谐具有重要作用。

在本案中,该小区业主赵先生以物业服务未达到合同标准、物业费与合同收费标准不一致等为由,自2021年起拒绝缴纳物业费。4年来,该小区物业公司多次催讨,双方也曾对簿公堂,但赵先生始终不愿结清物业费,仲裁调解成为双方化解矛盾的“最后一站”。

接到这项仲裁调解工作后,戚桂亮翻阅卷宗便感到“调解不易”——双方积怨已久,且经过法庭调解后双方矛盾依然存在。“我当时感觉这个案件情况比较复杂,必须上门进行调解。”戚桂亮全面查阅卷宗并与双方电话沟通后,和仲裁秘书一同前往当事双方所在地,主动上门当起“和事佬”。为更好地获得群众信任,戚桂亮还邀请了一位法律领域的市人大代表一同上门调解,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既耐心地释法说理,又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相体谅。几天时间内,这样的“背对背”谈话进行了四五次,当事双方态度逐渐缓和。

“当他们态度缓和后,我感觉可以组织双方面对面沟通了,所以约定好大家一起在物业公司办公室见面。”戚桂亮说。当天,戚桂亮提前半小时到达物业公司,向物业经理交代了一些谈话的注意事项,力求这次沟通能够彻底解决矛盾。

有了前期调解的基础,这次见面双方顺利达成和解,业主当场缴清欠费,物业公司也撤回了仲裁申请,双方还就以后的物业费缴纳问题签订了合同。戚桂亮认为,双方一起调解不仅要解决过去的问题,还要防止未来再产生这种纠纷。至此,这起长达4年的纠纷终于圆满解决。

目前,泰安仲裁委共有仲裁员427人,其中不乏专家、教授、高级律师、退休法官等。这支队伍既懂法律,多年的工作经验又让其懂得如何与群众交流,过硬的专业知识和独特的人格魅力成为泰安仲裁委仲裁员队伍的两大特质。

这起物业费纠纷的圆满解决只是泰安仲裁委仲裁员日常工作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泰安仲裁委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实质化解的方法,发挥仲裁“软处理”化解矛盾纠纷的优势,仅今年前8个月,已成功处理各类纠纷1342起,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了仲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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