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5日讯(记者 董文一 通讯员 付巧)近日,岱岳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先行调解优势,稳妥、高效化解一批涉众劳动争议案件,14名劳动者在调解当日拿到被拖欠的30余万元工资,3个多月的维权之路画上圆满句号。
张某等人系某科技公司员工,自2025年5月起,该公司以某商务公司未按约定结算费用为由停发张某等14名员工工资,停缴社保费用。多次协商未果后,张某等人将某科技公司、某商务公司诉至岱岳区人民法院,要求其支付2025年5月、6月工资。
初步沟通案情后,承办法官敏锐发现:某科技公司对于欠付劳动者工资的事实和数额均予以认可,某商务公司对未结算某科技公司2025年5月份以来的费用及费用数额也无异议。问题的核心症结在于两家公司对合作事项存在分歧。
鉴于案件事实相对清晰、争议焦点明确,且涉及众多劳动者的切身利益,符合先行调解适用条件,承办法官在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后,迅速启动先行调解程序。同时,承办法官认为公司间的合作纠纷不应让劳动者持续承受损失,若仅解决诉请的5月、6月工资,7月工资问题也将引发新的矛盾,不利于纠纷彻底化解。为一次性、源头性解决劳动者的急难愁盼,避免其陷入“赢了官司却面临后续月份仍需维权”的困境,承办法官提出将尚未诉请的“2025年7月工资”一并纳入此次调解范围。
为确保所有劳动者能充分了解法律风险,知悉调解意见,岱岳区人民法院对无法到庭的劳动者同步采用互联网庭审的方式进行远程调解。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向两家公司明确指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内部合作纠纷不能成为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理由,拖延支付工资不仅违法,还将引发后续诉讼,增加各方诉累。经过6小时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当日19时,各方达成调解协议:某商务公司当庭向某科技公司结算费用;某科技公司收款后立即支付员工5月、6月及7月工资,同时补缴社保。协议达成当晚,14名员工便收到被拖欠的30余万元工资。
案件的成功化解,不仅展现了岱岳区人民法院通过先行调解高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服务保障民生的决心,还是岱岳区人民法院深化多元解纷、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