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丽宁
13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泰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保障情况新闻发布会,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通报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保障有关情况。
2025年,全市义务段学校预计招生11.5万人,毕业年级学生11.4万人,招生计划与现状学位基本相当。为统筹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全市教育系统认真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义务教育阳光招生行动要求,着眼教育公平,市县一体施策,多措并举推动基础教育扩优提质,着力增加学位供给,不断改善办学条件,确保义务段新生秋季学期应招尽招、应入尽入。
加强统筹谋划
努力扩增优质学位资源
市教育局指导各县(市、区)科学研判义务教育学位现状和动态需求,完善城区学校布局规划,新的《泰安市市辖区中小学布局规划》正在制定中。自主城区分级办学管理体制改革以来,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责任进一步落实,城区义务教育更加均衡公平;各县(市、区)按照“一校一案”制定挖潜方案,通过挖潜扩班增加学位供给。全市初中预计新增近6000个学位,其中主城区初中新增2600个学位。
在扩增优质资源方面,我市坚持高标准建设、高效率实施,加快新改扩建学校项目建设,努力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新优质学校。近3年,全市累计投入25.07亿元,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36所,新增学位3万余个。2025年计划投入1.66亿元,新建改扩建中小学7所,其中2所已完工,合计新增学位1700个。
着眼优质均衡
持续改善办学条件
聚焦薄弱环节提升,我市每年实施一批义务教育学校薄改项目。近3年,全市投资12.99亿元,完成项目833个。2025年规划投资2亿元,完成薄改提升项目150个,目前开工项目75个,竣工项目69个,累计完成投资1.39亿元。我市还规划投资5701万元,改造65所学校食堂。今年市教育局计划投入200万元,对主城区4所义务段学校进行教育教学设施重点提升。
我市深入实施集团化办学,充分发挥优质学校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坚持以强校带弱校,以老校带新校,以城校带乡校策略,组建义务教育集团,实施核心校与成员校之间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和优质资源共享,努力提高成员校发展水平。目前,全市成立96个义务教育集团,辐射带动470所学校,交流干部教师2400余人次,基本实现乡村学校全覆盖,惠及学生34万余人。
为提升乡村学校水平,我市以教育强镇筑基行动为抓手,试点乡镇先行,着力办好乡镇中心校,带动周边乡村学校发展提升。目前,省市县三级试点乡镇提前实现县(市、区)全覆盖。去年,我市在主城区实施了强镇筑基提档升级行动,市区联动,投入1200余万元,对城乡接合部两所薄弱学校进行改造提升,并选派优秀干部、骨干教师到校任职任教,校容校貌焕然一新。今年,我市又启动实施了乡村学校标准化建设提升行动,计划利用3年时间,每年完成10所左右乡村学校建设提升任务,把更多的乡村学校打造成和城区学校一样的优质校。
聚焦公平公正
深入实施阳光招生行动
在完善招生政策方面,我市指导各县(市、区)按照“一县一策”的原则,认真研究论证,科学制定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方案,完善入学政策,强化统筹推进,并通过制作短视频,发放问答手册、明白纸等方式加强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和覆盖面。
我市优化入学流程,持续抓好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进一步提高办理效率,简化办理程序,增强教育服务的便捷性和可及性,常态化落实常住人口报名“零证明”、特殊情况“减证明”,让义务教育报名入学更加方便快捷。
我市还关爱特殊群体,认真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每年保障4万名左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针对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我市通过特校就读、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实行全纳教育,年均安置200多名残疾儿童入学。同时,我市完善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确保每一名学生不因家庭困难而失学。
市教育局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保障广大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确保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平稳顺利,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