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玉 孙振华
一部法规诞生背后,是一系列严谨而民主的立法程序在精心运转,是一场汇聚着智慧光芒、饱含着人民期盼的“民主交响”。回望过去十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全过程人民民主深植立法工作肌理,从民意征集到法规施行,从基层联系点到数字赋能,以立体多元的实践路径,让每一部法规都成为“民有所呼、法有所应”的生动注脚。
立法有温度
让法条承载温热的民生期盼
“群众的需求是立法的源头活水。”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工作人员王雪的话语,道破了我市立法的核心密码——民主立法。市人大常委会将民主立法视为生命线,以接地气的立法实践,让法条承载温热的民生期盼。
一部法规是怎样打磨出来的?又是怎样浸润着民意?王雪介绍,每当开展年度地方立法工作前,市人大常委会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听取民意;在召开的人代会上,人大代表可作为主体提出法规议案,为立法工作筑牢民意基石。
一部法规面世往往经过市人大常委会两次以上审议,这期间需要进行层层调研与广泛听取意见。王雪说,条例一审前,相关主管部门会起草完成条例初稿,市人大常委会会组建含业务骨干、有关专委会委员、专业代表小组成员、专家等的立法专班,适时开展省、市外立法调研,拓宽民意渠道。与此同时,市政府也将公开征求意见,广纳社会公众声音。“审议期间,立法专班也会进行广泛调研,并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接续轮番召开,对条例逐条‘打磨’,最终形成表决稿,经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后,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后正式批准施行。”
这种严谨的程序背后,是对民生需求的精准回应。“在制定《泰安市养犬管理条例》时,‘每户限养一只犬’的呼声较高,但在调研中,我们充分考虑到现有养犬人确有养多只犬的实际情况,从人本主义的角度出发,对条例实施前后的情况作区别性规定,让立法既有‘尺度’又有‘温度’。”王雪说。
字斟句酌的法规条文里,藏着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也镌刻着立法者为民福祉“翻阅卷帙寻策”的执着足迹。“如果能把泰安出土的文物留在泰安可就太好了!”在制定《泰安市大汶口文化遗址保护条例》时,一名文物工作者的感慨深深触动了王雪,为了将大汶口出土的文物留在本地进行更加妥善地保护,王雪翻遍将近400页的立法资料,反复咨询专家学者,数次请教文物一线工作者和省内外立法专家,终于在《四川省三星堆遗址保护条例》中找到了破解路径,在请示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后,《泰安市大汶口文化遗址保护条例》明确了“大汶口文化遗址保护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收藏大汶口文化遗址出土文物”,这一创新性条款,不仅为文物保护提供法律支撑,更让承载家乡记忆的文物永久留存。
十年磨一剑,泰安立法走出“小切口、小快灵”的特色路径。“我们的立法不追求‘大而全’,切口越来越注重解决泰安当地最突出的问题、群众最迫切的需求,比如《泰安市大汶口文化遗址保护条例》直指泰安文化遗产保护的核心问题,《泰安市汶阳田保护条例》则是聚焦泰安优质土地资源这一地域特色资源的保护。此外,泰安立法坚持‘体量小、聚焦准’针对具体问题制定精准有效的条款,确保每部法规能够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王雪解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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