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文洁
现实生活中,更换工作地点的情况十分常见。那么,什么情况下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是否会影响退休待遇?带着这些问题,记者咨询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工作人员。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参保人员跨省、跨制度流动时,其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比如,从北京的公司跳槽到泰安的公司,两个公司不在同一个省,就是跨省流动,职工应将其养老保险关系随同转移至泰安。“之前在农村务农,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之后应聘到企业上班,又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这是跨制度流动,待职工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工作人员说。
省内流动就业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吗?对此,工作人员表示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企业职工在省内流动就业的,如属于企业到企业、机关到机关,不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如在省内跨统筹区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或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的,属跨制度流动,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若不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会影响退休待遇吗?“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为保障基本养老保险权益不受损,参保人员需在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前,及时归集各地的养老保险关系。”工作人员说。
针对在多个省份工作过,是否存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次数限制的问题,工作人员表示,在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之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没有次数限制也没有时间限制,可选择在流动就业时随同转移。为方便办理,参保人可在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前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一次性将名下各段养老保险关系归集至待遇领取地。具体情况,参保人可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或拨打12333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