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哲,身份证号:370983198706211812,自2025年7月2日下午起,在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的情况下擅自离职,一直处于旷工状态,已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司决定自2025年7月15日与贾哲解除劳动合同。特此公告送达。
山东鲁能泰山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