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17日讯(记者 杨文洁)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征集了88家重点企业256个见习岗位,提供6100余个见习计划,涉及工商管理、技术研发、机械制造、市场营销等多类岗位。
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至24岁登记失业青年,以及符合条件的海外高校留学回国人员、港澳台高校毕业生同等享受就业见习政策。见习期限一般为3至12个月,具体期限由见习单位和见习人员协商确定。
按照规定,见习单位按月给予见习人员不低于同期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费,对见习期未满提前离岗的应根据其实际参加见习时间发放;见习单位应为见习人员缴纳工伤保险或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期表现良好、符合单位要求的可期满留用,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
扫码查看
见习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