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我市印发《知识产权领域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
以练为战强本领 未雨绸缪筑防线
“十证齐发”从“特事特办”变为“常规快办”
我市今日有分散性雷雨或阵雨天气
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劲动能
泰安市职业健康技能竞赛举办
政策“良方”助力我市涉外企业扬帆闯全球
我市2个集聚区入选2025年度山东省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名单
  
  版面导航    
下一篇4 2025年7月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印发《知识产权领域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

 

本报6月30日讯(记者 苏婷)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知识产权领域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重点明确了知识产权宏观管理、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知识产权涉外工作、知识产权领域其他事项6个方面的市与县(市、区)、功能区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将推动泰安知识产权领域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级与县级财政关系,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保护效能、运用效益、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我市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政策执行效能,按照管辖权限划分市、县两级事权,市级负责全市性知识产权战略、规划、政策,统一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法制体系建设等相关工作;县级聚焦属地管理职能,负责本地知识产权战略、规划、政策,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等相关工作。我市通过知识产权财政权责改革,既增强市级对整体的把控力,又释放县域管理服务的自主权。

同时,我市强化产权保护服务,促进成果运用转化,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及公共管理服务财政保障,市级构建知识产权保护综合服务平台,县级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及管理服务向基层延伸;促进知识产权运营及重点产业财政保障,按照不同的管辖权限、受益范围,明确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促进、交易运营监督管理及结合重点产业发展开展专利导航等事项的财政权责,推动知识产权价值在产业发展中高效转化。

市财政局将联合有关部门切实推进《实施方案》落实,加强知识产权领域的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

 
下一篇4  
 
   
   
   
Copyright@2000-2011 CQNEWS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