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17日讯(记者 王玉)16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41次主任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程远军主持会议,副主任辛海明、王淑玲、戴冰、蒋永斌、李华民,秘书长葛宝文参加会议。
会议研究了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建议议程和日程,定于6月24日召开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期半天。会议的建议议程是:一是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行政复议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大监司委关于《全市行政复议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初审意见;二是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泰安市地方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大财经委关于《泰安市地方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初审意见;三是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24年度全市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大财经委关于《2024年度全市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的初审意见;四是听取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关于2024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监督调研报告;五是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大民侨外委关于《全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初审意见;六是听取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全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七是听取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全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八是审议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修订草案)》的议案;九是听取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十是对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十一是表决人事任免事项;十二是其他事项。
会议研究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提请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有关材料、《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2025年度法检“两官”任后监督的工作方案》;听取了市人大财经委对市政府关于泰人办发〔2024〕37号文件办理情况的意见;听取了有关汇报、报告。
市人大各专委会及常委会有关委室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