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董文一 通讯员 石兆慧
近年来,泰山区人民法院在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中积极践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以司法保护助推“六大保护”深度融合,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温情司法
秉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
“张法官,谢谢您请来心理老师给孩子解开心结,孩子回来后能和我聊天了。我也认识到教育上的错误了,我们一家人都非常感谢您!”一大早,泰山区人民法院刑庭法官张莉就接到了被告王某母亲的电话,王某的母亲感谢法官公正审理案件,密切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帮助孩子走出阴霾,健康成长。
王某因偷盗电动自行车犯盗窃罪、因在拆迁房屋上纵火犯放火罪,被公诉机关诉至泰山区人民法院。王某犯罪时还不到18周岁,系未成年人。张莉综合分析案情和社会调查报告,认为是家庭教育问题间接导致王某走上犯罪道路。为此,张莉邀请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张素霞对王某进行“一对一”心理疏导,引导其从自困中走出,看到新的希望。同时,张莉与王某的母亲以谈心的方式沟通,告知其对青春期的孩子不宜采取粗暴教育手段,控制欲不能太强,要放手让孩子锻炼成长,引导其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最终,在心理咨询师和法官的帮助下,王某的母亲认识到了自己的问题,表示全家人要共同努力,让王某走上阳光自信的人生之路。
近年来,泰山区人民法院建立社会调查制度,在开庭前对接社会调查员,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性格特点、成长经历及犯罪前后的表现,编制社会调查报告;加强心理专业辅导,设立心“晴”护“未”工作室,邀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辅导,增强司法教育、感化、挽救功能;落实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与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协调联动,帮助未成年人“无痕”回归,“重启”人生;贯彻刑事和解制度,注重调解、和解,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密织法网
筑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屏障
“原告长期在外务工,在生活、学习上对孩子的关心不够,未支付必要的生活开支,履行监护职责不到位。被告藏匿子女的行为不仅不利于提高自身获得抚养权的概率,还会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影响。你们二人均应依法纠正不良行为。”近日,泰山区人民法院岱庙法庭在审理原告王某诉被告李某离婚纠纷一案时,向双方送达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引导双方妥善处理抚养费、探视权等方面的问题,给孩子足够的关爱,全力保障离婚后孩子的成长环境健康有序。经法官马甜甜引导教育,在收到判决书、《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服判息诉。
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泰山区人民法院针对涉及未成年人的离婚、侵权类案件,发放《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家庭教育指导令》《财产申报令》《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以“裁判文书+‘一书两令一提示’”的方式,密织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网。去年以来,泰山区人民法院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8份、《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66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200余份。泰山区人民法院还与泰山区妇联协作,建立跟踪回访制度,防止离婚案件中出现抢夺、藏匿子女及不予探视等行为,并对抚养、教育子女出现不当行为者,进行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保证“案件审结,爱不下线”,持续关注涉案未成年人的生活、成长情况。
延伸职能
在未成年人心中播下“法治种子”
“法官,我妈妈把我的压岁钱没收了,我有权利要回来吗?”在泰山区邱家店镇一学校的普法宣传活动现场,一名学生提出了问题,并得到了法官的细致答复。
为增强司法保护作用,泰山区人民法院坚持“前延后伸”双重发力,常态化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以“法润泰山”普法志愿服务队、法治副校长为依托,采取法治教育课、法院开放日、模拟法庭等形式,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活动,帮助在校学生增强法治观念。去年以来,泰山区人民法院开展各类青少年普法宣传活动30余场,邀请师生旁听案件审理20余次,指导学生举办模拟法庭活动7场,覆盖学生2000余人次,向师生发放法律书籍、宣传手册600余册。泰山区人民法院持续探索协同共治路径,针对校园安全问题,主动向教体局、学校等发出司法建议,保障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安全和谐。
泰山区人民法院建立回访帮教制度,定期跟踪了解未成年犯服刑改造情况,针对被判处缓刑的未成年人,与所在学校、单位、村等签订帮教合同,累计为失足少年解决实际问题63起;紧跟时代发展,利用互联网平台,与山东农业大学合作建立“心灵驿站”帮教网站,少审庭法官联合心理咨询专家、学生代表,通过线上交流的方式,及时了解失足少年的心理困惑及生活、学习上的困境,在帮助失足少年的同时,达到预防在校大学生犯罪的效果;开展“导航行动”,为失足少年提供技能培训,鼓励和吸引驻地企业接纳受训青少年,已帮助21名青少年犯就业、8人自主创业。近年来,泰山区涉少案件数量呈下降趋势,未成年人犯罪率明显降低,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