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9日讯(记者 温雯)近日,泰安仲裁委员会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仲裁协同联动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仲裁是国际通行的民商事纠纷解决方式,其保密优势有利于防止知识产权秘密泄露,维护企业声誉和市场竞争优势,进一步提高纠纷解决质效,降低维权成本。
《实施意见》强调,要建立泰安市知识产权仲裁联络机制,定期召开联络会议,指定专人负责日常联络工作,构建知识产权仲裁信息共享机制,联合发布知识产权仲裁年度报告与典型案例,联合开展知识产权仲裁宣传培训,加大知识产权仲裁宣传推介力度,增强市场主体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与仲裁法律意识。
《实施意见》指出,要充分发挥泰安市知识产权仲裁调解中心作用,设置知识产权仲裁绿色通道,探索构建知识产权仲裁快速裁决机制,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
《实施意见》还对加强知识产权仲裁员队伍建设作出要求,泰安仲裁委员会选聘一批知识产权专家担任仲裁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助做好仲裁员的推荐和资格审查工作,组织业务培训与交流活动。同时聘请知识产权专家成立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会,为案件的公正裁决提供专业支撑。
泰安仲裁委员会将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化联动合作,不断提高仲裁专业化水平和办案质效,为创新主体和知识产权相关机构提供便捷高效的仲裁法律服务,护航企业健康发展,为我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