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26日讯(记者 董文一 通讯员 吴允峰)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行政调解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提升依法行政和纠纷化解能力,近日,市司法局组织召开全市行政调解工作推进会暨行政调解标准化建设培训会。
会议要求,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办法》实施的重要意义,切实将行政调解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压实主体责任,完善调解机制,主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要加强行政调解队伍建设,提高行政调解员职业化和专业化水平,逐步使调解员达到“四懂”(懂方针政策、懂法律法规、懂业务知识、懂调解技巧)“四会”(会预防、会调查、会调解、会制作调解文书)水平;要推动行政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细化行政调解流程,规范案件登记、立案受理、调解程序、调解规则、文书格式、案卷归档等工作,建立健全岗位责任、案件回访、档案管理、登记统计、信息报送等工作制度;要强化衔接协作,把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充分发挥“大调解”体系的整体功能,形成化解矛盾纠纷合力,共同解决涉及多个部门、多个系统的民事纠纷和涉稳隐患,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确保重大纠纷稳妥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