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19日讯(记者 董文一 通讯员 石兆慧)近日,泰山区人民法院联合公安局、检察院、人民调解委员会及保险机构,运用“1+4+N”道路交通事故会商联调机制,对辖区内3起交通肇事案件进行会商联调,成功促进案件和解。
联调过程中,泰山区人民法院刑庭工作人员与各单位调解人员一起,充分听取案件双方意见,从法、理、情各方面展开释法说理,努力缓解激烈情绪,消除心理隔阂,帮助各方当事人找准利益平衡点,既解法结又解心结,推动案件处理达成实质进展。在刑庭工作人员的引导下,交通事故肇事方心服口服地向被害人及其亲属真诚道歉。最终,一起案件当场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意见,被害方出具刑事谅解书,另外两起案件基本形成一致意见,不日将达成和解。
对于重大、较大交通事故引发的民刑交叉案件,2024年4月,泰山区人民法院会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社会调解组织、保险行业协会,推动建立“1+4+N”道路交通事故会商联调工作机制。该机制建立一年以来,泰山区人民法院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联动各方深化源头预防和多元化解方面的协作,共计会商7次,调解重大疑难涉刑案件2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