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9日讯(记者 董文一)为深入挖掘和保护抗战时期的珍贵历史档案资料,铭记历史、缅怀先烈、弘扬抗战精神,市档案馆决定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关于抗战时期的各类档案资料。此次征集活动长期有效。
征集内容丰富多样,涵盖反映我市抗战时期史实的文献、影像、实物等档案史料。具体包括文件材料,如抗战时期的公文、信函、电报等;书信、日记,即个人撰写的书信、日记、笔记等,内容涉及亲身经历的战斗、生活状况等;影像资料,包括照片、影片、录音、录像等;实物资料,如武器装备、军装军帽、徽章奖章等;口述历史,即对抗战时期亲身经历者、见证者的采访录音、录像及整理的文字资料;其他相关资料,如抗战时期的出版物、艺术品等。
征集方式分为两种。其一为捐赠,欢迎社会各界和个人将档案资料无偿捐赠给市档案馆;捐赠者将获捐赠证书,捐赠的档案资料将永久保存在该馆。其二是复制,对于不愿捐赠但同意复制的档案资料,档案馆将在征得所有人同意的前提下进行复制。
征集要求明确。提供的档案资料应真实可靠,具有历史价值。捐赠者需保证所捐赠的档案资料来源合法、权属清晰。照片、影像资料应为原始记录,未经修图软件修改处理,同时需提供简要文字说明,包括事由、时间、地点、人物及身份等信息。实物资料应附带简要文字说明,包括形成时间、材质、所有者等信息。
有意捐赠者可联系市档案馆,联系电话:0538-6991192;电子邮箱:tasdagzj@163.com。档案馆承诺将对捐赠者的个人信息和档案资料严格保密,仅用于历史研究、教育和展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