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杨洪涛会见康复大学客人
到2035年全市基本实现交通运输现代化
泰安高新区一企业入选省网络和数据安全重点企业(机构)名单
公告
我市进一步加强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
“AI+”让泰安人社服务有速度更有温度
一条路与山水的协奏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5年5月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进一步加强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

 

本报5月7日讯(记者 苏婷)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近日,市财政局会同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委统战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计划和预算约束、审批流程、经费核销、监督问责等环节明确了4个方面的具体措施,推动全市因公临时出国(境)活动全流程规范管理。

严格计划管控,强化预算约束。《通知》指出,严控团组规模与质量,各单位科学统筹年度出国计划,严禁安排照顾性、无实质内容的考察性出访,杜绝变相公款出国旅游;严格执行限量管理,禁止组织“团外团”或拆分团组,严禁派人为出访团组“打前站”。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因公临时出国活动一律不安排预算;财政部门年初设定经费限额,执行中原则上不追加预算,行政和参公事业单位不得使用非财政拨款安排出国经费;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安排出访。规范经费列支渠道,出国经费须在年初预算科目中专项列支,严禁用其他经费科目编列。

规范审批流程,完善内控机制。《通知》明确,强化内部联合审核机制,建立本单位内部因公临时出国计划与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各单位外事部门审核任务必要性,财务部门审核经费合规性,双方签署明确意见后方可安排出访,未通过审核的团组一律不得成行。强化经费先行审核,未纳入预算的出国申请,单位财务部门不得出具认可意见,未经财务审核的任务,单位外事部门一律不予批准;杜绝超预算、超范围支出。建立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市财政局与市委外事办加强协作配合,外事部门严格审核出国计划,财政部门统筹财力安排预算。

严格经费管理,规范核销程序。《通知》指出,规范第三方合作,委托中介机构需通过竞争择优选择,并签订合同;属于政府采购的,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报销审核严把关,出国人员凭有效票据填报有团组负责人审核签字的报销单,报销凭证须用中文注明开支内容、日期、数量、金额等,并由经办人签字;委托第三方服务的,须附合同及费用清单;严禁核销无关支出。针对公务机票管理,《通知》指出,优先选择国内航空公司直达航班;确需中转的,须经财务部门和分工负责同志审批;多次中转或特殊线路需提前报备。

强化监督问责,确保落实见效。《通知》明确,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外事、财政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出国计划执行及经费使用情况,严查虚报、超支、违规报销等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进行处理,追究直接责任及领导责任;推动信息公开透明,除涉密内容外,因公出国预决算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3上一篇  下一篇4  
 
   
   
   
Copyright@2000-2011 CQNEWS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