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儒房融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兹有你方与我司于2023年4月签订了泰安市的区域代理合同,据调查,现你方在经营“儒房地产”业务期间,出现严重违规及损害品牌声誉的行为。在此明确告知,你方已严重违反双方签订的《儒房地产区域代理合同书》中第十七条、第十九条之约定。鉴于以上事实及违规条款,我方将即刻终止与你方的合作关系。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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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