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24日讯(记者 崔东旭)驾驶过程中看手机、接打电话,会大大增加交通事故的发生概率。近日,泰安交警对部分开车看手机、接打电话的驾驶人进行曝光。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规定: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一次记3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相关数据显示,开车看一眼手机最少要3秒。假设车辆以60km/h的时速行驶,3秒可开出50米,紧急刹车距离至少20米。开车看手机,发生事故的概率是正常驾驶的23倍。
泰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及时改掉行车使用手机的危险习惯,莫将自己与他人置于危险境地。电话可以回拨,生命却不能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