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14日讯(记者 崔东旭)近日,新104国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系小型汽车违规变道引起。经交警部门认定,该小型汽车驾驶人负事故主要责任。
事发当天10时40分,交警岱西大队事故中队接到报警称:新104国道满庄公路驿站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两车相撞,有人受伤。民警随即赶赴现场展开勘察。
民警通过调取路口监控视频,还原了事故发生的全过程:周某驾驶小型汽车在行车道上行驶,与李某驾驶的轻型普通货车同向;临近新104国道满庄公路驿站路口时,周某跨越内侧车道变道行驶,后方的李某避让不及,两车发生碰撞,导致李某、周某及小型汽车乘坐人员受伤,两车受损。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民警依法认定周某违规变道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负事故主要责任。李某驾车行驶时,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负事故次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