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7日讯(记者 苏婷)近日,市财政绩效评价中心出台《泰安市财政绩效评价中心业务指引》(简称《指引》)和《泰安市财政绩效评价中心专家聘用工作规范》(简称《规范》),旨在推动财政绩效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据了解,《指引》聚焦“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审核、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系统梳理了业务受理、组织实施、报告形成、档案归集等工作流程,为开展绩效业务提供了标准化、规范化的操作指南,确保财政绩效工作高效协同开展。《规范》着力构建“专家选聘—专家考评—费用支付”的全链条管理机制,是规范本领域专家参与财政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指引》和《规范》作为市财政绩效评价中心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为财政绩效管理标准化、系统化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市财政绩效评价中心将认真落实《指引》和《规范》,不断提高财政绩效评价的质量和效率,为预算管理和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