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10日讯(记者 董文一 通讯员 钱程)“终于拿到工资了,这下能过个好年了!太感谢你们了!”春节前,被拖欠劳动报酬的问题得到解决后,丁某、徐某等9名农民工激动地向泰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表示感谢。
丁某、徐某等9人参与了济南某建筑公司在泰安某工地的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工程结束后,因济南某建筑公司未支付工资,丁某、徐某等9人向泰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济南某建筑公司支付9名农民工工资10余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办案人员多次联系济南某建筑公司履行判决未果。经查控,办案人员发现济南某建筑公司名下30余个银行账户有大额存款,除个别被多次轮候冻结、无可用余额的普通账户外,其余账户均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执行法官多次向丁某、徐某等人了解施工情况,确认其施工的工程系泰安某小区二期地块工程。办案人员抱着一线希望,对济南某建筑公司名下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进行全面摸排,逐一查看详情,后发现济南某建筑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泰安某支行开设的保证金账户显示为“济南某建筑公司泰安某小区二期地块工资专户”,余额100020元,该保证金账户所涉及的项目正是9名农民工实际施工的项目。因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性质特殊,办案人员到银行柜台办理扣划手续时,银行工作人员称该账户系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不得因支付为本项目提供劳动的农民工工资之外的原因被查封、冻结或者划拨。办案人员进行了充分的解释沟通,并出示了相关证据。银行工作人员向省行汇报后,将账户内的100020元划至法院账户。泰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第一时间将案款打至9名农民工银行卡中。
为确保群众能度过一个幸福、祥和的春节,节前,泰山区人民法院不断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针对讨薪难题,泰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根据上级法院部署,开展治理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以强有力的执行措施,全力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