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月8日决定:
接受陈晓娜辞去泰安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其担任的泰安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现予公告。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