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6日讯(记者 冀超 通讯员 郝鹏 张皓)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直接关系农民的切身利益,涉农土地纠纷如得不到妥善处理,必然会带来诸多隐患。近日,肥城市人民法院石横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保障了农耕生产,取得了定分止争的良好社会效果。
“郝法官,您好。我刚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请问这两天能不能开庭处理?我的土豆错过农时就没法种了,会影响一季的收入。”肥城市石横镇某村种植大户徐某在电话里焦急地说。
几年前,徐某与周某达成口头协议,徐某将部分土地流转给周某。协议到期后,周某不仅未支付后续承包费,还以在改良土壤、基础设施建设上投入较多为由拒不返还土地。徐某与周某多次沟通无果后诉至肥城市人民法院。承办法官立即联系了周某,其抵触情绪强烈,称正在耕作,无法到庭处理此事。
由于正值土豆播种农忙时期,为切实保障农耕生产顺利进行,减轻当事人诉累,石横人民法庭法官郝鹏多次与双方进行沟通,并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将巡回审判车开到案涉争议土地现场,在田间地头组织开展调解工作,给当事人算经济账、时间账、诚信账,两人听完法官的分析,态度发生转变,达成调解协议并即时履行。此次调解彰显出司法温度。之后,徐某迅速安排了土地清理、翻耕事宜,抢墒播种了土豆。
近年来,肥城市人民法院石横人民法庭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贴近群众、方便群众的职能作用,组织法官深入田间地头、村里院外化解矛盾纠纷,不断满足群众的诉讼需求,努力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辖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