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17日讯(通讯员 杨梦迪)为保障消费者使用化妆品安全,维护化妆品市场良好秩序,近日,新城市场监管所开展化妆品安全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以商场洗护区、化妆品经营门店、美容美发机构等为重点场所,以群众常用类产品为检查重点,对化妆品经营单位是否持有营业执照、是否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是否存在自行配制或分装售卖化妆品行为、是否存在夸大宣传等情况进行了细致检查。此外,该所执法人员向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普及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督促其认真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增强安全意识。
截至目前,新城市场监管所出动执法人员28人次,检查化妆品使用经营单位13家,下达责令整改4份,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该所将继续加大对化妆品市场的监管力度,定期开展化妆品专项整治行动,营造安全、健康、有序的化妆品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