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16日讯(记者 冀超 通讯员 王兴月 张晓斌)近日,在“宁在执行·保民生清积案”集中执行专项行动中,宁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成功执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帮助申请执行人了结烦“薪”事。
王某诉李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李某应支付王某劳务费3万余元。因李某未按照调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履行支付义务,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李某已回到户籍地内蒙古,经宁阳县法院多次传唤均未到庭,执行查询后,也未发现李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工作陷入僵局。后申请执行人王某提供信息,被执行人李某配偶包某系内蒙古某学校教师,申请查封包某名下财产。执行干警得知线索后,立即奔赴内蒙古某学校寻找包某。与包某取得联系后,包某声称今年四月已与被执行人李某离婚且李某系“净身出户”。
面对包某种种说词,执行干警依法明确告知在离婚中以放弃财产分割来逃避执行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同时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为避免直接向包某所在单位下达“禁止变更工资卡”《协助执行通知书》对其造成负面影响,让包某向法院作出后期冻结、扣划其银行卡资金时不变更工资卡并配合法院执行的书面承诺。返程路上,执行干警就收到了被执行人李某“分期履行,十日内至少还款两万”的承诺短信。目前,被执行人李某已与申请执行人王某再次达成和解协议,并积极筹措资金偿还欠款。
“宁在执行·保民生清积案”集中执行专项行动是宁阳县人民法院着眼于化解涉民生执行积案、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采取的重要利民举措,截至目前,共奔赴6个乡镇上门查人找物8户14人,强制拘传被执行人2人,执行完毕案件4件,达成执行和解案件2件,执行到位案款22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