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16日讯(记者 董文一 通讯员 赵圣囡)为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法治观念,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近日,泰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未检干警金鹏来到泰安市实验学校,为学生们带来一场有关青少年自护的普法宣讲。
金鹏结合自身司法实践经验,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与青少年违法犯罪有关的法律,重点强调了学习法律知识的原因及重要意义,引导学生们遵守日常生活中的各种规则,远离不良行为,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心有所畏、行有所止。金鹏还结合近年来广受关注的校园欺凌问题,为学生们分析了校园欺凌的类型、法律后果和预防措施,引导学生们规范自身行为,建立并维护和谐融洽的同学关系。宣讲现场气氛活跃,学生们与检察官积极互动。
近年来,泰山区人民检察院“金鹏普法课堂”作为“泰山区护苗伙伴联盟”,参与了共青团泰山区委开展的“青心护苗成长工程”法治宣讲活动。泰山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察职能,将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定期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立足校园实践,用良好的法治教育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